发布时间:2025-09-11 04:12:12 来源:江苏信息网 作者:综合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对此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36岁,经批评教育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该贴发出后,
6月9日上午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不轻信传言,
山西警方提示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不恶意造谣、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到案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相关文章